这款工具按类别扫描文案里的高风险表述:绝对化用语、国家机关名义、虚假承诺、疾病治疗功能宣称等等,逐个标出位置、对应的法条、以及可以替换的合规写法。检测全部在浏览器里完成,文案不会传到服务器,未发布的活动稿件也可以放心跑一遍。
做电商和独立站的人对这件事应该不陌生:一个"最"字可能带来二十万起步的罚款。《广告法》第五十七条对违反第九条的处罚是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吊销执照。这不是吓唬人,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各地市监局的公开处罚案例里,因为详情页写了"全网最低价"被罚的商家每年都有。
《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明确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实际执法中,同类含义的词一并适用:最好、第一、顶级、极致、首选、独家、唯一、冠军、领先、之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等等。这一类是罚单里出现频率最高的。
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禁止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国家免检""特供""专供""政府指定"这类表述属于高风险区。需要说明的是,国家免检制度早在 2008 年就已废止,现在还在用这个词本身就是虚假宣传。
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其他任何广告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也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食品、化妆品、日用品的文案里出现"治疗""疗效""消炎""杀菌""排毒""抗癌"这类词,是很典型的违规。
第二十八条把虚假广告分了几类,其中"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属于虚假广告。"100% 有效""永久""终身""无效退款""三天见效"这类承诺,除非你真的能兑现并且有证据,否则风险很高。
这是这款工具与一般的极限词检测最不一样的地方:并不是出现"最"字就一定违法。市场监管总局在 2023 年发布的《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里,明确列出了一般不适用第九条第三项的几类情形:
所以工具在标红之外,还会对这类可能属于例外的用法给出提示,让你自己判断语境。真正要紧的是:例外情形需要你能拿出依据——说自家销量最好,得有自家的销售数据;说依据国家标准评定,得有那份评定文件。
做外贸和独立站的人容易有一个误解:面向海外销售就不受国内广告法约束。但只要广告是在中国境内发布的——包括在国内平台投放、用中文写给中国用户看的落地页、发在国内社媒的推广内容——就适用《广告法》。国内团队写的中文素材、招商页、代理商政策,这些同样在监管范围内。
反过来,目标市场也有各自的规则。美国 FTC 对 substantiation 有要求,任何功效宣称都要有事前证据;欧盟对健康声称的管理更严格,食品的健康声称必须在获批清单里。所以中英文两套文案,需要按各自的规则分别过一遍,不能简单互译。
不一定。工具做的是词库匹配,是否构成违法要看广告整体、行业属性和具体语境,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准。工具的作用是初筛,不是终审。
不是。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的《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列出了例外情形:表示时空顺序的、同一品牌自身比较的、表示服务态度或目标追求的、表示使用方法数量时限的、依据国家标准评定并能提供依据的,一般不适用第九条第三项。
《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公开处罚案例里因详情页写全网最低价被罚的商家每年都有。
只要广告在中国境内发布就适用,包括国内平台投放、中文落地页、国内社媒推广内容。目标市场另有规则,美国FTC要求功效宣称有事前证据,欧盟对健康声称管理更严,中英文两套文案要分别过。
国家免检制度2008年已废止,现在还用这个词本身就构成虚假宣传,同时还涉及第九条禁止使用国家机关名义的规定。
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也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治疗、疗效、消炎、杀菌、排毒、抗癌这类词在食品和日用品文案里是典型违规,依据是第十七条。
核心是把不可举证的断言换成可举证的具体事实:把"效果最好"换成具体参数对比,把"全网最低"换成"活动期间直降多少",把"第一品牌"换成有出处的第三方数据并注明来源和时间。
当前版本是内置词库,覆盖通用场景。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教育培训、房地产、金融各有专项规定,限制比通用规则严得多,那些场景需要专门的合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