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预付30%就够了吗?定金该覆盖的是沉没成本

T/T预付30%就够了吗?定金该覆盖的是沉没成本
张文保 更新 25 分钟阅读 3,755 阅读
本文目录
  1. 收款方式其实只有三个族
  2. 30%这个数字是从哪儿来的?
  3. 定金该覆盖到哪一刻
  4. 通用货和定制货的定金不能是一个比例
  5. 买方反过来要你出预付款保函的时候
  6. 尾款在什么时点收,才不算自欺欺人?
  7. 见提单副本付款这句话漏在哪里
  8. 拆成三段通常比拆成两段好
  9. 托收比电汇安全在哪,又不安全在哪?
  10. 银行在托收里到底做什么
  11. 托收指示上必须写清拒付之后怎么办
  12. 付款交单在有些地方会变成承兑交单
  13. 承兑交单是不是就等于赊销?
  14. 信用证贵在哪,什么时候值这个钱?
  15. 假远期这三个字值多少钱
  16. 赊销这条路能不能走?
  17. 信用保险把风险换成了保费
  18. 人民币不再盯住美元之后,账期多了一重成本
  19. 一笔货款从对方账户到你账上,中间会被谁扣钱?
  20. 手续费承担方那三个选项
  21. 收款账户信息这一步最容易被人截胡
  22. 怎么给一个新客户定第一单的付款条件?
  23. 查客户不是查一次,是给他设一条额度线
  24. 这些年后来怎么变了
  25. 常见问题解答
  26. 权威参考资料
摘要:行业里流传的30%定金加70%见提单副本,是一个和你这批货毫无关系的数字。定金真正要覆盖的东西只有一样:货做到什么程度就退不回去了。通用规格的现货停下来还能卖给别人,开了模具、印了客户logo、按对方尺寸裁好的料,停下来就是一堆废品。这两种情况用同一个比例,等于其中一种一直在裸奔。本文先把收款方式还原成三个族——汇款、托收、信用证,指出它们的差别其实只有一条:你在失去货物控制之前,能拿到多少不可撤回的钱。然后逐个拆:见提单副本付款这句话漏在哪里、付款交单为什么在某些国家会自动退化成承兑交单、银行在托收里究竟承担什么(答案是几乎不承担)、赊销要靠什么撑住、以及一笔美元从对方账户到你账上要被扣几道。今年还有一个新变量:人民币不再盯住美元,账期从此多了一重汇兑成本。文末交代这套打法后来变了哪些。

报价单发过去之前,通常要先填一行付款条件。很多人这一行是复制上一单的,上一单又是复制模板的,模板从哪儿来的没人记得。等到货款真出问题的时候,回头看那一行字,才发现它和这批货的实际风险几乎没有关系。

更麻烦的是这一行字定下来就很难改。第一单给了对方的条件,会变成后面每一单谈判的起点。所以它值得多花半小时想清楚,而不是顺手粘贴。

收款方式其实只有三个族

名目繁多的付款条件,本质上只有三种结构,差别在于钱和货的控制权谁先交出去。

第一族是汇款,也就是电汇。买方直接把钱打到你的账户,银行只负责搬钱,不介入交易本身。它可以是发货前付、发货后付,也可以拆成几段。汇款的全部保障来自付款的先后顺序,一分钱的制度性保护都没有。

第二族是托收。你把单据交给自己的银行,银行通过对方银行向买方提示,买方付款或者承兑之后拿到单据。银行在这里是跑腿的,它传递单据、收钱,但不担保任何一方履约。

第三族是信用证。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替买方作出付款承诺,只要你交的单据表面相符,它就得付。这是唯一一个把风险从商业信用换成银行信用的工具,代价是费用和单据上的严苛。

族别银行的角色你的保障来自典型成本失去货权时钱到了没有
汇款(电汇)只搬钱付款顺序最低取决于你怎么排顺序
付款交单传递单据并收款单据换钱这个动作中等原则上同时
承兑交单传递单据并取得承诺一纸到期付款的承诺中等没有,货已经走了
信用证自己承诺付款开证行的信用最高单据相符即付

把这张表读透,会发现所有的付款条件谈判其实都在争同一件事:在货物控制权交出去的那一刻,你手里有多少已经不可撤回的钱。剩下的都是这个核心问题的变体。

30%这个数字是从哪儿来的?

先说结论:它不是从任何地方来的。它是行业惯性,是模板互相抄的结果,和具体订单的风险结构没有关系。

定金该覆盖到哪一刻

换一个问法就清楚了:这批货做到什么程度,停下来就退不回去了?

那个时刻之前,客户跑了你顶多损失一点时间和采购定金,材料还能退、还能挪用到别的订单上。那个时刻之后,这批货就只对这一个客户有价值,客户不要,它的处置价值瞬间掉到废料水平。定金的真实作用,就是把这段不可逆区间的成本先收回来。

按这个口径重新算,30%在很多订单上是荒谬的。一个印满客户品牌、按对方市场规格做的产品,材料一裁、印刷一上,沉没成本就已经过半了,30%根本不够。反过来,一批通用规格的现货,客户不要还能转手,收30%其实收多了,还可能因此丢掉订单。

通用货和定制货的定金不能是一个比例

订单类型不可逆的那一刻停下来还能收回多少定金参考区间
通用规格现货基本没有八九成,转卖即可可低至一成,甚至免定金
通用货但需分装贴标贴标完成大半,撕标重贴两到三成
按客户规格生产下料或裁切完成看规格通用度,通常一半以下三到五成
含客户品牌印刷印刷完成只剩材料残值五成以上
需开专用模具模具开工那天模具费全损模具费全额另收,再加货款定金

这张表里最容易被忽略的是最后一行。模具费单独收、单独结、单独算,不要混进货款比例里去。混在一起的结果通常是:客户按货值付了三成,你却已经把模具做完了,那笔钱在总额里连模具都不够。

这套算法还有一个附带好处:它在谈判桌上是可以讲明白的。跟客户说行业惯例是30%,对方就跟你砍价;跟客户说这批货是按你的规格做的,下料之后我们没有第二个买家,所以定金要覆盖到这一段——多数专业买手会认,因为这是他自己也懂的逻辑。

买方反过来要你出预付款保函的时候

定金比例谈到一定金额,成熟的买家会提一个对等要求:既然要我先付一大笔钱,那你得让银行担保这笔钱能退回来。这就是预付款保函。

它的结构是你委托自己的银行开出一份承诺,如果你收了定金却没有按约定发货,银行见到买方符合条件的索赔要求就付钱,然后再向你追偿。国际商会对这类见索即付的保函有一套统一规则,核心特征只有一条:银行付款只看索赔单据是否符合保函条款,不看你和买方之间到底谁有理。这一点和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如出一辙,只是方向反过来了——这一次被独立承诺绑住的是你。

所以接受这个要求之前要看清三件事。第一是索赔条件写得有多松,最松的写法是买方单方面声明卖方违约即可索赔,这种条款等于把定金的最终处置权交给了对方。第二是保函金额和有效期,有效期要和交货期挂钩并留出合理余量,别写成一个遥远的固定日期。第三是反担保,银行开保函要占用你的授信额度或者要求保证金,这笔占款是实实在在的成本。

拒绝也是一个正当选项。如果这笔定金的比例本来就只覆盖沉没成本、金额不大,那么用保函去换它并不划算,不如把定金降下来、把付款节奏拆得更细。保函适合的是大额、长交期、定金金额本身就足以让买方睡不着觉的订单。

尾款在什么时点收,才不算自欺欺人?

定金谈完就轮到尾款。这里有一句流传极广的条款:见提单副本付款。听上去很稳妥——货已经装船了,副本发过去客户就付钱。

见提单副本付款这句话漏在哪里

漏洞在于它只约束了你的动作,没有约束对方的动作。你发副本,是可验证的;他付款,只是一句承诺。提单副本发出去之后,你的筹码没有增加一分,反而向对方证明了货已经在路上。

更糟的组合是这句话加上前面那篇讲过的几种放货方式。如果这批货用的是记名提单或者已经电放,那么客户压根不需要你手里那套正本,副本对他只是提货时间的通知。这时候见副本付款这个条款保护的是心理,不是钱。

真正有用的写法是把付款和放行绑定:尾款到账后放单、尾款到账后电放、或者尾款到账后交出正本。这三种写法都把不可撤回的动作放在收款之后。要注意到账两个字——水单不算,银行受理不算,账户余额可用才算。跨境电汇被退回、被中间行拦下、被反洗钱审查冻住,都不是罕见的事。

拆成三段通常比拆成两段好

比起定金加尾款的两段式,很多品类更适合三段:签约时一笔覆盖材料和不可逆工序,验货合格时一笔,装船后凭单据放行时一笔。每一段都对应一个双方可验证的事实,谁也不用凭空信任谁。

三段式还有一个隐藏价值:中间那一笔验货款,逼着客户在货出厂前就把验收标准说清楚。很多质量纠纷其实是验收标准没谈拢,拖到到港才爆发,那时候退货运费能吃掉整单利润。

托收比电汇安全在哪,又不安全在哪?

托收是很多人心里的折中选项:比赊销安全,比信用证便宜。这个判断大体成立,但它的安全边界比多数人想的窄。

银行在托收里到底做什么

国际商会的托收统一规则从1996年起就是这套业务的通行规范,一共26条。它花了相当篇幅说明的不是银行要做什么,而是银行不做什么。

银行只核对收到的单据看起来是不是和托收指示上列的一致,不审查单据的内容、有效性、真伪。银行对单据在传递中的延误、灭失、错误不负责任。银行对被它委托的另一家银行的行为不负责任。银行没有义务接受任何一笔托收业务,不接受的时候只要通知你就行。

还有一条特别值得记住:未经银行事先同意,货物不得直接发运给银行或者以银行为收货人。有些人为了保险,把提单收货人写成代收行,以为这样银行就会替你把货看住。规则明确说不行,银行没有义务提货、存仓、投保,出了事你自己承担。

托收指示上必须写清拒付之后怎么办

银行不承担实质责任这件事,还有一个直接的操作后果:拒付之后货怎么办,得由你事先说清楚。

托收指示是整笔业务的唯一依据,银行只按这张纸上的文字办事。如果买方拒付或者拒绝承兑,你希望代收行做什么——是作成拒绝证书留下法律记录,还是联系某个指定的备用联系人接手,还是安排提货存仓并投保——这些都必须提前写进指示里。规则明确说明,除非事先约定并作出安排,否则银行没有义务在货物遭遇拒付时去照管它。

指定备用联系人这一条特别值得用起来。在目的港安排一个可以代为提货、转卖或者办理退运的人,并把授权范围写进托收指示,等于给这笔业务留了一条后路。有了这条后路,滞港费和退运成本才可能压得住;没有的话,拒付之后你只能隔着几个时区打电话,而每多一天港口都在计费。

付款交单在有些地方会变成承兑交单

付款交单的设计是买方付钱才拿单,拿不到单就提不了货。这个设计的前提是代收行严格执行。

但代收行是买方所在地的银行,它和买方往往有长期业务关系,和你没有任何关系。在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实务惯例里,代收行会先把单据放给熟客,再去催款,甚至干脆按当地做法把即期付款交单当承兑交单处理。这不是欺诈,是当地银行习惯与国际规则的落差。

而你在这个链条上唯一的合同相对方是自己的托收行,托收行对代收行的行为不负责任。也就是说单据被提前放掉之后,你既追不到代收行,也追不到自己的银行。

对照项付款交单承兑交单实务偏差
买方拿单的条件付清货款在汇票上承兑部分地区付款交单被当承兑处理
你在放单时收到钱了吗否,只有一纸承诺偏差发生时同样是否
买方违约的后果提不到货货已提走,凭票追偿
适合的客户合作过但不熟的长期稳定且有额度的新客户两种都不建议
货物滞留风险高,买方弃货你还得处理低,货已交付

付款交单最被低估的成本在最后一行:买方不付款,货就卡在目的港。滞港费、退运费、转卖折价这三笔加起来,经常超过货款本身。所以选付款交单之前要先算一笔账——如果对方真的不要了,这批货在当地能不能就地处理掉。答不上来就说明这个方式不适合这个市场。

承兑交单是不是就等于赊销?

差别有,但比想象中小。承兑交单里买方签下的那张承兑汇票,是一份独立于买卖合同的付款承诺,理论上追索起来比普通商业欠款更硬气一些。

问题是这份硬气要在对方国家的法院或者票据法体系里才兑现得了。跨境追一张几万美元的汇票,律师费、翻译费、公证认证费加起来,很容易超过标的额。一个在实务上追不动的权利,和没有这个权利的区别是有限的。

所以承兑交单的真实定位是:给已经合作过多次、你对其经营状况有持续了解的客户,用来换取更好的价格或者更大的订单量。把它当成开发新客户的让步条件,风险和赊销基本在同一个量级。

信用证贵在哪,什么时候值这个钱?

信用证的直接成本包括开证费、通知费、议付费、电报费,还有不符点费。间接成本更高:制单的人力、单据出错导致的延误、以及资金在流程里多占的时间。

但这些钱买到的东西是别的方式给不了的:付款义务从买方转到了开证行。买方破产、买方翻脸、买方所在国限制付汇,开证行的独立承诺原则上不受影响。

值不值这个钱,可以用三条判据快速过:单笔金额是不是大到损失不起、买方所在国的商业信用和外汇管制状况如何、这批货一旦被拒收在当地能不能处理掉。三条里有两条答案不乐观,信用证的成本就是值得的。

假远期这三个字值多少钱

信用证按付款时间分即期和远期,中间还有一种听上去别扭的东西叫假远期:证上开的是远期,比如出单后90天付款,但另有条款写明贴现息由申请人承担、受益人可即期收款。

它解决的是一个很具体的矛盾。买方想要账期,因为他要等货卖掉才有钱;你不想给账期,因为你要资金周转。假远期让银行来填这段时间差——你交单后立刻拿到全款,银行持票到期向买方收,中间的利息买方付。

这个安排里最容易出错的一句话,是贴现息到底谁承担。如果证内没有明确写明贴息由申请人负担,那么默认落在受益人头上,你即期拿到的就是扣掉利息的净额。90天的贴息不是小数目,薄利品类上足以吃掉全部毛利。所以看到远期字样,第一件事不是算天数,是找那句关于贴息归属的表述,找不到就要求改证。

要提醒的是,信用证的保障不是自动的,它取决于你能不能做出一套相符的单据。一旦出现不符点,开证行的独立付款义务就解除了,你手里的保障当场退回到买方的商业信用。所以选了信用证,就要配套投入制单能力,否则等于花了银行信用的钱,拿到的还是商业信用的保障。

赊销这条路能不能走?

能走,但要有别的东西撑着。纯粹的赊销就是把货白送出去然后期待对方守信,这在跨境场景下的期待值不该太高。

信用保险把风险换成了保费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2001年12月挂牌运营,是国内唯一专门承办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机构。它的短期险覆盖的正是赊销和承兑交单这类风险:买方破产、买方拖欠、买方拒收,以及进口国的外汇管制、进口管制、战争等政治风险。

投保之后的逻辑变了。你不再需要判断这个客户可不可信,而是把这个判断外包给保险公司——它给这个买方核了多少限额,就是它愿意为你承担的上限。限额批不下来这件事本身,就是关于这个客户最有价值的一条情报。

要清楚它的边界:赔付通常是保额而不是全额,还有等待期,并且你必须按保单要求及时报损、及时申报。因为自己拖延而错过报损期限被拒赔的情况并不少见。另外,因为货物质量、单据错误、双方争议导致的不付款,属于商业纠纷不属于保险责任。

人民币不再盯住美元之后,账期多了一重成本

2005年7月汇率形成机制调整以后,人民币对美元不再是一个固定数字。对外贸企业来说,这意味着一件以前不用操心的事变成了必须计算的成本。

过去谈账期,考虑的是资金占用和坏账概率。现在还要加上第三项:从签合同到收汇的这段时间里,同样的美元换回来的人民币可能变少了。90天的账期,本质上是拿一笔美元敞口去赌三个月的汇率走向。

处理方式有几种,各有代价。报价时留出汇率缓冲,最简单但会削弱价格竞争力;在合同里约定汇率区间与分担机制,公平但需要客户配合;向银行叙做远期结汇,把不确定变成确定,代价是放弃了朝有利方向变动时的收益。

没有哪一种是免费的。要提防的是第四种做法:什么都不做,把它当成不存在。账期越长、单笔金额越大、行业毛利越薄的生意,这一项被忽略的代价越接近整单利润。

一笔货款从对方账户到你账上,中间会被谁扣钱?

客户说汇了5万美元,到账只有49900多,剩下的去哪儿了?这是外贸新人最常问的问题之一,答案在电汇的路径结构里。

手续费承担方那三个选项

跨境电汇要经过汇出行、可能一到两家中间行、再到收款行。每一段都可能收费。汇款指令里有一个字段规定这些费用谁承担,通常有三个选项。

选项含义你实际收到适合场景
由汇款人承担全部费用所有环节费用由买方付全额合同里应当明确约定这一条
双方分担汇出方付本方费用,其余从款项中扣全额减去中间行与收款行费用默认最常见,也最常引起争议
由收款人承担全部费用所有费用从汇款中扣全额减去全链条费用基本不该接受

解法很简单,却经常被忘记:在合同和形式发票上写明费用承担方,并且加一句到账金额应等于发票金额,差额由买方补足。写了这一句,少收的几十美元就是可以理直气壮追回的;没写,它就变成了每一单都在漏的沙子。

还有两件容易被忽略的事。一是收款人名称、账号、银行代码任何一处不符,钱会被退回或者挂起,退回时还要再扣一道费用。二是收汇进来之后要按现行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报关单、合同、发票、核销单证之间的口径要能对上——这一环和成交价格术语的选择直接相关,因为成交方式决定了申报金额里含不含运费保费。

收款账户信息这一步最容易被人截胡

还有一种损失和手续费无关,金额却是整单:客户确实付了钱,只是付到了别人的账户上。

手法不复杂。你或者客户的邮箱被人拿到了访问权限,对方安静地看着你们往来的邮件,把交货节奏、金额、称呼习惯全摸清楚。等到你发出那封带着收款账户信息的邮件,它被拦下来,账号换成另一个,再原样转发出去。客户看到的邮件地址是熟悉的,格式是熟悉的,语气也是熟悉的,唯一变了的是那一串数字。等到你催款、客户拿出汇款回单,钱早就转走了。

防这件事不需要什么高深手段,只要把一条规矩定死:收款账户信息只在双方通过另一条渠道确认之后才生效,任何一次账户变更都必须打电话核实,而且要打对方留在合同上的固定号码,不是邮件签名里的那个。邮件里那个号码可能已经被一起改掉了。

另外几个习惯也值得养成。把银行账户信息印在盖章的形式发票上,而不是散落在邮件正文里;每次收款前主动提醒客户账号从未变更过,一旦收到变更通知一律先电话核实;给自己的企业邮箱开启更强的登录保护,别用那些谁都能注册的免费邮箱谈几十万美元的生意。这几条几乎不花钱,挡掉的却是最难追回的一类损失——钱是客户自己主动汇出去的,法律上很难说他没有付款义务,最后往往变成双方分摊。

怎么给一个新客户定第一单的付款条件?

把前面所有东西收进一张决策表,第一单的条件其实是四个变量的函数:订单可逆性、金额、市场处置难度、以及你对这个客户了解到什么程度。

情形建议条件理由
小额通用货,样品单性质全额预付或高比例预付金额小,谈判成本高过风险本身
中额定制货,客户来源可查覆盖沉没成本的定金加见单放行定金锁住不可逆部分
大额,买方所在国信用一般信用证,并要求保兑把国别风险也转出去
目的港弃货难处理的品类不接受付款交单滞港与退运成本可能超过货款
客户坚持赊销且订单可观先投保,按核定限额发货限额批不下来就是答案
需开模具模具费全额先收模具是最纯粹的沉没成本

查客户不是查一次,是给他设一条额度线

下条件之前总要先了解对方,但多数人的做法是开单前查一次,之后再不复查。这个做法有两个毛病:一次性的信息很快过期,而且它只回答了可不可信这个是非题,回答不了能给多少这个数量题。

先说查什么。对方国家的公司注册信息是最基本的一层,能看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和是否处于正常存续状态;企业域名邮箱和公司网站的域名注册时间也能说明一些问题,一家自称做了十几年的公司,域名却是三个月前注册的,这个矛盾值得追问;直接打对方公司总机而不是业务员给的手机,确认这个人确实在这家公司;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者往来银行信息;如果打算给账期,就向信用保险机构申请一次买方资信调查,让专业机构去核。

这些手段单独看都不足以定论,叠起来才有用。真正有价值的从来不是某一条正面信息,而是几条信息之间对不上的地方。注册地址和收货地址在两个国家、公司名称和账户户名不一致、报价谈得极其外行却一口答应大额订单,任何一条都值得停下来问清楚。

再说额度线。比可不可信更实用的做法,是给每个客户设一个在途敞口上限——已经发出但还没收到钱的货值,加上已经投料但还没收到钱的部分,两者之和不得超过这条线。新订单进来先看敞口够不够,不够就先收款再排产。

这个做法的好处是它把逐单判断变成了组合管理。单看每一笔都不大,合起来可能已经压了几十万;老客户合作了三年,敞口也可能在最近半年悄悄翻了倍。额度线还给业务员提供了一个不伤感情的说法:不是不信任你,是系统里这个额度满了,先结一笔再走下一批。

额度怎么定?可以从三个来源里取最小值:信用保险机构核给这个买方的限额、你自己能承受的单一客户损失上限、以及对方年采购量的一个合理比例。三者取最低,比拍脑袋稳得多。

最后一条经验:付款条件是可以随合作次数逐步放宽的,但很难收紧。所以第一单宁可严一点,用价格、交期、包装上的让步去换,也不要在付款条件上一次给到位。给出去容易,收回来要伤感情。

这些年后来怎么变了

上面写的是2006年这个时点的打法,二十年后有些东西变了,有些出人意料地没变。

先说规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在这一年年底完成了新一轮修订,第二年7月生效,条文从49条压到39条,审单期从合理时间不超过7个银行日改成明确的最多5个银行日,合理时间这个模糊说法被删掉了。托收统一规则至今没有再改版,1996年那一版一直用到今天。

变化更大的是外汇管理。出口收汇核销单这个陪伴了外贸人二十多年的单证,在2012年8月1日被取消,逐笔核销改成了非现场总量核查,出口退税申报也不再需要提交核销单。当年那种为了核销单跑外汇局的日子结束了。人民币跨境结算也从无到有铺开,一部分订单直接用人民币计价收款,等于把汇兑风险还给了对方。

收款渠道多了一整层。跨境收款服务商大量出现,小额订单和电商平台回款不再必须走传统电汇,到账速度和费率都比当年友好得多。这一层对小单的意义尤其大,因为当年一笔电汇几十美元的手续费,对几千美元的订单是实打实的损耗。

没变的部分更值得说。信用证的使用比例这些年一路下降,越来越多的生意用电汇加账期在做,这意味着行业整体的风险敞口其实在扩大而不是缩小。与此同时,定金该覆盖沉没成本这条逻辑一天没变过,付款交单在部分市场会被当承兑交单处理这个现象一天没消失过,银行在托收里不承担实质责任这条规则一个字没改过。工具在更新,判断力不会自动跟着更新。

常见问题解答

问:客户只肯给10%定金,这单要不要接?

先算这批货做到不可逆那一刻要花掉多少钱,占货值多少。如果这批是通用规格、停下来能转卖,10%完全可以接受。如果是按客户规格定制或者带品牌印刷,10%意味着从下料那一刻起你就在裸奔,此时要么换条件,要么把不可逆的工序尽量后移——比如先做通用半成品,等尾款有着落再上专用工序。

问:见提单副本付款和见提单正本扫描件付款,哪个更安全?

两个一样不安全,因为安全性根本不在这里。决定因素是货物到了目的港谁能提走:如果用的是凭指示提单而且正本在你手里,客户不付款就提不了货,条款写副本还是扫描件都无所谓;如果是记名提单或者已经电放,那么无论发什么件,控制权都已经不在你这儿了。要盯的是放货方式,不是发什么文件。

问:付款交单被代收行提前放单了,能追回吗?

难。你的合同相对方是自己的托收行,而托收规则明确规定银行对被委托方的行为不负责任,代收行和你之间又没有合同关系。理论上可以通过托收行向代收行交涉,实际效果取决于两家银行的业务关系。所以这件事的重点在事前:对代收行的执行力没有把握的市场,就别选付款交单。

问:信用证和电汇能不能混着用?

可以,而且常用。比较稳的组合是定金电汇预付,余额开信用证。定金那部分覆盖不可逆成本,余额部分拿银行信用兜底,两边的短板互相补上了。要注意信用证金额要和实际余额对得上,别把定金也算进证内金额,否则单据上的发票金额和证内金额对不上就成了不符点。

问:投了出口信用保险是不是就可以放心赊销了?

不是。保险赔的是买方的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赔付比例通常低于全额,还有免赔额和等待期。更关键的是它不赔商业纠纷——货物质量争议、单据错误、双方对合同条款理解不一致导致的不付款,都不在赔付范围。所以投保不能替代做好合同、做对单据、做实质量。它是最后一道网,不是第一道。

问:客户要求把提单收货人写成代收行,说这样更保险,可以吗?

不可以,除非事先取得了该行的书面同意。托收规则明确规定,未经银行事先同意,货物不得直接发运给银行或者以银行为收货人;银行也没有义务去提货、存仓、投保。真这么做了而银行不接手,货就成了无人认领状态,滞港费照涨,最后还是你的损失。

问:账期给90天,报价里该怎么体现成本?

至少要算三笔。一是资金占用成本,按自己实际的融资利率乘以天数;二是汇兑风险,可以按远期结汇的报价差来估,这是市场给出的定价;三是坏账概率,哪怕只按很低的比例计提也要计。三笔加起来通常会超过很多人的直觉,这正是它需要被算出来而不是拍脑袋的原因。

问:模具费为什么一定要单独收?

因为它是全部成本里最纯粹的沉没成本,客户不要了它一分钱都收不回来,而且它通常在生产开始之前就已经花掉了。混进货款比例里,会出现按货值收的定金还不够付模具费的情况。另外单独结算还有一个好处:模具的归属和后续订单的绑定关系可以一并谈清楚,避免以后客户拿着模具去找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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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T/T预付30%就够了吗?定金该覆盖的是沉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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